这几天,我刷到了一条新闻。
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鼓楼的楼宇顶部出现了“瓦片脱落”。
而且还不是一点点,是大面积的坍塌。
不看不知道,一看吓一跳,因为这个楼宇维修项目的合同金额为341万余元。
这这这……
维修古建,反而越建越“毁”?
鼓楼由台基和楼宇两部分组成,台基被列为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而原来的楼宇部分则毁于清咸丰三年,现在我们看到的楼宇实际上是1995年建设的。
但是谁能想到,这座建于明洪武八年、阅尽朝代更迭的硬核建筑,在喜提文旅局300万专项维修大礼包后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“塌了”。
看现场图,真的很让人震惊。
感觉“万世根本”这块牌匾在滚滚尘烟中都发出了“累了,毁灭吧”的叹息。
古人用糯米灰浆筑就的不朽传奇,被现代人用钢筋混凝土三下五除二就解除了封印。
简直是从“保护性施工”变成了“破坏性开光”。
不少网友质疑施工团队偷工减料,甚至是破坏了原有的结构。
要我说,施工团队真的该去好好琢磨一下《我在故宫修文物》里的匠人精神。
这种古建维护后效果反而不咋样的事情,也不在少数。
比如天水古城。
明清时期的居民院落群被修缮成了商业街。
青砖黛瓦的百年老宅,摇身一变,成了网红奶茶店、写真照相馆和义乌小商品直销中心。
游客走进去感受不到历史气息和人文关怀,而是听到“10元3串”的吆喝。
这哪里是修缮,简直是做了医美。
还有山西大同古城。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国家文物局就对大同进行过通报批评:“古城或历史文化街区内大拆大建、拆真建假。”
要求大同限期三年整改。
如果整改不到位,两个部门将提请国务院撤销它们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。
看了那么多例子,老祖宗留下的东西,要么被“修”成废墟,要么被“改”成商场,其实挺悲哀的。
文物保护?
不存在的,主打一个“古为今用”,完美诠释什么叫“修旧如新”。
或许大家真的该好好了解一下,古代人是怎么修葺古建的。
古代是怎么修葺的?
不同文明和时期的方法各有特色。
但从总体来看,都遵循着“修旧如旧”和“因地制宜”两个原则。
真正的古建筑保护,并不是简单的“翻新”或“重建”,而是基于严谨的评估,在尊重历史原貌的基础上,采用最适宜的技术手段进行修复。
《周礼·考工记》就系统记载着建筑营造规范。
“天有时,地有气,材有美,工有巧”这四个要素,成为了后世修缮原则的理论源头。
北宋时期的《营造法式》更是明确规定了修缮需要“以旧修旧”。
摄影师·勒布朗
在制定修缮方案前,要先进行全方位、合理的评估。
相当于给这个建筑进行全面体检,检测它的稳定性、材料老化程度和历史保留痕迹。
准确判断了病症,才能避免再次加工维修的二次损坏。
《蓟县独乐寺》
而且修缮遵循一套严谨的工序,强调“从下到上,由结构到装饰”的递进式修复。
木质建筑和砖石建筑对应着不同的修缮方式。
以地基与墙体为例。
如果建筑出现下沉、倾斜,需要先勘察地基是否塌陷,墙体是否开裂。
然后使用传统技术“打牮拨正”,用木牮杆和千斤顶缓慢顶升建筑,局部掏换腐朽基础,再回填夯实。
还有“偷梁换柱”。
在不扰动整体结构的前提下挖开局部地基,替换腐朽木桩,然后用新石料或夯土补强,与原基础咬合。
当然还有“拆装归位”和“支顶拨正”、“整体加固”等方法。
修木结构则强调最小程度的干预,一般情况下仅替换腐朽的部分。
通常采用“榫卯拼接”和“墩接技术”。
而后是修屋顶和装饰层。
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深入了解一下,这里我就不赘述了。
同时,在修缮的过程中,还要注意当时的思想。
在安居乐业时,讲究“左为上,左为贵,左为前,左阳右阴,左雄右雌”。
但是战乱时期,则刚好相反。
规划和装饰方面同样也很重要。
以门前摆放的石狮为例,也一定是左雄右雌,这些顺序是不能错位的。
古建筑修缮不是“翻新”,而是“延寿”
在修缮过后,也有比较完善的验收标准。
一些重要的建筑还有特定的规定。
比如故宫的周期性保养,分为岁修和大修。
岁修指的是年度周期性保养,通常由故宫古建部“瓦、木、油、画、土”五作工匠按《工程做法则例》执行。
大修则是全面性的修复,10~30年一次,这种大工程就需要一层一层的审批了。
写到这里,我突然想问问:
程序多,还复杂的修缮过程,会有人冒着“龙颜大怒”的风险干点偷鸡摸狗的事吗?
古代修葺,会有人贪污吗?
其实是有的,而且还不少。
尤其是宫殿、陵墓这些大型官式工程中,贪污都变成了一种“传统”,甚至是形成了系统性的舞弊手段。
因为这些工程规模浩大、程序复杂、工期漫长……
人多、环节又多,不少建筑都是“金玉其外,败絮其中”。
而且他们的贪污的手段也不少。
以木材和砖瓦为例,古代不少建筑会使用金丝楠木和杉木这些昂贵的木材,官员往往会虚报采伐数量,多出来的这部分就直接转卖牟利。
烧制砖瓦时,上报损耗率远远高于实际,比如“十窑九不成”,多出来的砖瓦也会被私售。
还有和商人勾结以次充好、克扣工人工钱等等。
如果官官相护,那更是容易腐败成风。
贪污的后果也很严重。
龙颜大怒后直接人头落地、诛你九族可不是开玩笑的。
武则天时期,在修建乾陵(武则天与李治的合葬墓)时,负责采办石料的官员以次充好。
《唐会要·卷二十一》明确记录:“采石使以恶石充数,后怒,诛之,以尸填础”。
就是主犯被斩首示众,尸体填入陵墓地基“镇邪”,家属流放岭南世代为奴。
道光年间,内务府虚报工料,御史弹劾后,道光震怒,亲自督办审查。
内务府郎中、营造司主事等数人被斩立决,涉事商人财产充公。连工部侍郎都有连带责任。
事后,道光帝特别下旨:“工程钱粮,丝毫皆关国帑。”
但这其实也是顶风作案。
因为各个朝代都有相关的管制制度。
从法律条文到执行手段,都体现出“以重典治贪”的特点。
《唐律疏议》《大明律》《大清律例》都有规定。
除此之外还有专门的审计制度。
唐代“勾检制度”,设立“比部”定期核查工程账目;宋朝设立“审计司”,专门审查工程开支。
更别说还有“物勒工名”这种方式。
简单来说就是把你的名字刻在建筑上,要是出了问题,第一个找你。
总之,古代修工程搞贪污,就是“高风险高回报”。
轻则丢官流放,重则脑袋搬家。
本文仅供历史参考,现代搞工程请遵纪守法。
虽然现在没有“剥皮实草”了,但牢饭照样不好吃(没有内涵的意思)...
[1]侯卫东. 中国古代砖石建筑及其保护修复概述 [J]. 中国文物科学研究, 2012, (02): 50-53.
[2]胡博洋,王清远,汪镇霖,等. 中国古代木结构的价值研究与保护对策 [J]. 建筑技术, 2012, 43 (05): 450-452.
[3]祁伟成. 中国古代建筑的修缮原则及技术传承 [J]. 建筑, 2011, (11): 27-28.
这篇文章分析得非常透彻,尤其是关于小米通报网络黑公关案件的部分,给了我很多启发。期待作者后续更多的分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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