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本文由“西方朔”推荐,来自《买别墅按揭失败开发商拒退124万首付,法院驳回女子退房退款请求,你怎么看?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-
guan_17291217461099
合同这么签的,法院这么判可能确实没毛病。
但是从事情本身出发,等于客户掏了124万,钱也没有 房也没有,这并不公平吧。开发商不叫不当得利吗?
大概是开发商当初的承诺是口头的,没有留下证据吧。所以办这些事情口头承诺一定要留下录音。如果有录音,除非后面的合同写明开放商当初的承诺不算,且购房者同意。否则律师说的覆盖就不成立。
无论如何这种判决都是不公平的,延迟交房开放商有赔偿吗?相反购房者不是还要承受烂尾的风险,问题在于现在的法律法规一切都是偏向开发商的。而且这本身就是期房带来的问题,期房带来的一切风险问题都要由购房者承担是不公平的,要想平衡双方权益必须改为现房现售。
这篇文章分析得非常透彻,尤其是关于于正官宣曹骏胡静进组的部分,给了我很多启发。期待作者后续更多的分享!
我在甘孜县的一个项目中正好遇到了类似的问题,按照文章中提到的方法尝试解决,效果很好。感谢分享这么有价值的内容!